移动式地磅、便携式静态轴(轮)重仪 便携式静态轴重仪属于非自动衡器的范畴,也是被设计成便于移动,其承载器可以是一个整体;也可以是是由两个完全一样的、相互平行的小台面(左台面和右台面)组成。便携式静态轴重仪可放置在普通地面上对静态车辆进行局部(车轴或车轮)称量,称量结果可以是轴载荷或轮载荷。与便携式动态轴重仪的结构、用途基本相同,只是在称量期间被称车辆相当于衡器承载器没有相对运动,也就是被称车辆处于静态状态。 便携式静态轴重仪在使用时应注意:只有当车辆的所有轮子均被称量过后,确定车辆的总质量;便携式静态轴重仪的称量准确度较低,我国应用的较少。 由于便携式静态轴重仪使用面较少,我国还没有对应的专门计量技术规范,若需要对便携式静态轴重仪检定,可按照JJG539-1997《数字指示秤》计量检定规程进行检定。 6. 机动车检测**轴(轮)重仪 机动车检测**轴(轮)重仪属于非自动衡器的范畴,是机动车检测场(检测车)以及机动车修理厂为确定机动车制动力而进行车辆各轴载荷(轮载荷)进行静态称量的**衡器。机动车检测**轴(轮)重仪通过对机动车轴载荷(或轮载荷)质量的称量,以确定机动车各轴载荷(或轮载荷)分布状况,称量结果可以是轴载荷或轮载荷。机动车检测**轴(轮)重仪的承载器可以是一个整体;也可以是是由两个完全一样的、相互平行的小台面(左台面和右台面)组成。与便携式静态轴重仪相同,被称车辆处于相对静态状态;不同的是机动车检测**轴(轮)重仪应固定安装。 机动车检测**的轴(轮)重仪的检定适用于JJG1014-2006《机动车检测场**轴(轮)重仪》计量检定规程。 7. 弯板式动态轴重秤 弯板式动态轴重秤属于自动衡器的范畴,,是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的一种。但在结构上与传统的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完全不同,其承载器与称重传感器合二为一。所以只能进行动态测试,不能进行静态测试。在国际上,弯板式动态轴重秤称量结果只能作为对**载车辆的预检,不得用于贸易结算,其称量结果不能作为收费、**限**载罚款的依据。但是随着弯板式称重技术的进步,其准确度不断提高,我国近几年,将弯板式动态轴重秤应用到对高速公路对载重车辆计重收费和**载车辆进行监督检查,效果得到肯定。 由于JJG907-2006《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计量检定规程制定之前,弯板式动态轴重秤没有广泛应用,所以JJG907-2006检定规程没有包括弯板式动态轴重秤,现在我国没有国家统一的《弯板式动态轴重秤》计量检定规程,全国部分省市制定了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8.冲击原理或振动原理等的感应器 冲击原理或振动原理等的感应器是利用一种线性感应器测量动态车辆整车重量值或轴载荷重量值的装置。严格意义上讲,这种测量装置不属于衡器的范畴。由于其准确度和可靠性均相对较低,在国际上只能作为对**载车辆的预检。但在我国,城市道路中冲击原理或振动原理等的感应器广泛应用于路口车辆闯红灯感应器。 9.直接安装在车辆上的称重系统 直接安装在车辆上对车辆轴载荷进行测量的称重系统属于非自动衡器的范畴,不属于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是另一类衡器。直接安装在车辆上的称重系统可分为固定安装在车辆上的衡器和嵌入车辆内的衡器。车载固定式衡器是牢固安装在车辆上的一台完整的衡器,并且是按特定用途设计的,例如:安装在车辆上的邮政秤(移动邮局)。车载嵌入式衡器是利用车辆的局部作为衡器使用,例如:垃圾秤、病床秤、运货托台秤、叉车秤、轮椅秤。 通过对称量汽车衡器的类型、使用场合和适用的技术规范进行梳理、解析,以帮助计量检定人员和计量管理人员正确理解有关技术法规,杜绝衡器技术法规的误用。